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3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答猪肉价格、活禽交易、 非洲
发布时间:2020-03-26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3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答猪肉价格、活禽交易、
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等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关注~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 彭绍宗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副司长 邱天朝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副司长 姜大峪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魏宏阳
 
01
问:受猪肉价格上涨影响,下一阶段物价变动趋势如何?
近一个多月以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加大猪肉市场调控力度,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猪肉价格从比较高的水平连续有一些回落。监测到的36个大中城市超市、集贸市场以精瘦肉这个品种为例,平均零售价格到昨天已降到了每斤32.21元,比2月中旬的最高点34.63元已经下降了2块多钱。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生猪产能稳步恢复的情况下,猪肉供应将得到改善,猪肉价格也会随之回落,而我国工农业产品供应比较充足,服务业发展迅速,物价保持平稳运行的基础牢固,预计今年CPI会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全年物价运行总体将保持在合理区间。
 
02
问:疫情期间部分活禽交易市场关闭,如何解决活禽屠宰上市问题?
 
今年1月份以来,因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全国许多地方全部或部分关闭了活禽交易市场,禽肉市场的供给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解决活禽上市的问题,今年2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按照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原则,加强活禽市场交易管理。
 
总的来说,允许地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做好防控前提下,自主调整管理措施,有条件的放开活禽交易。对于暂停活禽交易的地区,通过集中屠宰、产销对接的方式,建立点对点的活禽销售渠道,帮助养殖户解决活禽的交易和屠宰上市的问题。据最近了解,目前南方不少省区已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差异化管理的要求,陆续放开了活禽市场交易,活禽压栏的情况与前期相比已经有所缓解。
 
与此同时,对于有条件和已经实施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地区,要坚持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为发展方向,统筹谋划禽肉、猪牛羊肉和其他菜篮子产品的供应,提升产业链质量,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居民消费。
 
03
问:中央财政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实施效果如何?
 
为有效缓解当前广大生猪养殖场户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及时出台政策,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2019年5月,中央财政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随后,根据生猪生产实际发展形势需要,2019年9月又将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据调度,截至2020年1月底,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资金4.44亿元,涉及贷款521.42亿元。
 
近期,按照国务院部署,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生产的叠加影响,为切实降低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恢复,中央财政将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扩大到500头以上。目前,全国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大约16万户。临时贷款贴息属于普惠性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贷款均可以享受财政贴息支持。临时贷款贴息由地方负责落实,具体执行需根据养殖场(户)贷款需求和银行机构贷款实际发放等情况确定。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调度,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好临时贷款贴息政策,让有需求的养殖场(户)都能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04
问:在保障禽畜类价格稳定方面,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猪肉价格的上涨关系到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禽类是猪肉的替代品,它们的价格也相互关联。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牵动人心,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除了通过储备投放调节外,还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多管齐下保障群众生活,主要是“增供”和“兜底”两个方面
增供,主要是增加猪肉和其他畜禽产品的供应。去年以来,我们多次投放了中央冻猪肉储备,今年春节假期过后又连续6周投放,本周还将继续投放。许多地方政府也密集进行了联动投放,并加大产销衔接与货源组织的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市场供应。同时,还鼓励增加禽肉等替代品的生产供应,增加肉类的进口,多样化地满足群众肉食消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加大了猪肉市场保供稳价的工作力度,持续投放中央冻猪肉储备,对于重点地区如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市,安排了2万吨的应急储备,已先期将2000吨调运在武汉的中央储备仓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稳定了市场信心,有利于保障疫情期间群众日常猪肉消费的需要。
兜底,就是民生保障。按照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各地认真执行联动机制,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0多亿元。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在向困难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每月额外发放了一项补贴,以便缓解猪肉等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春节期间,一些地方增发了一次性补贴,疫情期间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还适当地提高了补贴的标准。
总的看,群众日常猪肉消费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这“两个保障”是我们要落实的重点。
 
05
问:我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防控形势如何?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强度和去年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截止到今天(3月19日),今年一共收到了四起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其中一起涉及到野猪,三起涉及到家猪,捕杀生猪324头,去年同期我们发生13起疫情,捕杀了19.7万头生猪,两项对比,我们判断总体是趋缓的。当然,非洲猪瘟已经在我国每个省份都发生过,形成了一定的污染面,特别是现在随着生猪生产的加快恢复,仔猪、种猪的调运在日趋频繁,疫情的风险也确实有可能增加,我们的防控工作丝毫不敢大意。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是要继续坚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从业者主体三个责任,抓好现行的有效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切实强化风险的监控和核查,真正把防疫工作做到位,为生猪生产的恢复保驾护航。
06
问:我国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的进展情况如何? 
         
疫苗属于一类非常特殊的商品,它只有安全、有效、质量可控都达到了以后,并且有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才能批准作为商品上市,在行业中使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说是乐见其成,但是也不能急于求成。因为非洲猪瘟疫苗研究是世界性的难题,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批准过任何一个商业化应用的疫苗。非洲猪瘟发生以后,农业农村部和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鼓励合法合规的科研机构加强非洲猪瘟疫苗研发。根据掌握的情况,目前确实不同的机构都取得了一些积极的进展,同时也已经有单位向农业农村部提出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正在组织专家指导这些申请单位,完善临床试验的方案,争取尽快的开展临床试验工作。后续还是要坚持两个原则:
 
 
07
问:在生猪稳产保供方面,中央财政采取了哪些措施?
去年以来,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积极支持生猪稳产保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扭转生猪生产下滑势头、促进生猪恢复性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生产造成的叠加影响,中央财政进一步积极采取了相关应对措施。
一是继续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生猪良种补贴、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30亿元,支持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流通。在保持生猪保险支持政策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研究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提高生猪生产规模化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力度,突出支持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积极支持冻猪肉储备和投放,加大用于应急保供比例。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担保费用,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各地结合实际参照出台担保费减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对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屠宰等骨干生产企业给予支持。
三是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统筹支持。在安排农业生产发展等转移支付资金时,拟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适当倾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结合实际支持生猪生产企业改善安全防护措施。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狠抓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加快促进生猪生产,努力保障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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